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?
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条件如下:
无损检测项目C1
C1.1 法律地位
具有法人资格。
C1.2 人员配备
C1.2.1 常规检测项目
(1)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25名;
(2)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亚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名,其中RTⅢ、UTⅢ、MTⅢ、PTI级各不少于1人项;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,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;
(3)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8名,其中 RTI、UTI、MTI、PTI级各不少于5 人项。
C1.2.2 其他无损检测项目
(1)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2名;
(2)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,亚级无损检测人员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;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应当满足表C-1的要求,
表C-1 Ⅱ、亚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要求
核准项目(代码) | Ⅲ级(人项) | Ⅱ级(人项) |
涡流检测(ECT) | >1(ECT) | ≥4(ECT)+2(MT)+2 (PT) |
声发射检测(AE) | ≥1(AE) | ≥4(AE)+2(UT) |
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(TOFD) | >1(UT) | ≥4(TOFD)+2(RT)+2(UT)+2(MT)+2(PT) |
相控阵超声检测(PA) | ≥1(UT) | ≥6(PA)+2(RT)+2(UT)+2(MT)+2(PT) |
漏磁内检测(MFL) | - | ≥6(MFL)+2(UT) |
C1.3 关键岗位人员
(1)技术负责人,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,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,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亚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,其中常规检测项目应当取得RTI级或者UTI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;相对应的无损检测项目未设置Ⅲ级资格的,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(取得资格不少于4年);
(2)质量负责人,接受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,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和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,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亚级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;
(3)责任师,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水平,取得与所承担的检测项目相对应的Ⅱ级(取得资格不少于4年)或者亚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。
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责任师。关键岗位人员应当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聘用人员担任。
分公司和分支机构配备的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和责任师也应当满足本条要求。
以上是关于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符合的一部分条件内容,如果想详细了解可到下载中心无损检测标准中下载: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Z7002—2022 标准进行查看。